整理|军路君 资料|山东省退伍军人事务部
今年7月27日,山东省退伍军人事务厅公布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东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山东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山东分行三家银行对退伍军人创业贷款业务流程的简要说明。这也意味着山东省的退伍军人有独家贷款。
原来,自今年8月1日起,山东省颁布实施了《关于设立专项基金开展退伍军人创业支持和困难援助的实施意见(试行)》,政府投资设立了50亿元的退伍军人创业支持和困难援助基金,专门用于开展退伍军人创业支持和困难援助。
《关于设立专项基金开展退伍军人创业扶持和困难扶持的实施意见(试行)》提出,退伍军人个人创业贷款和小微企业创业贷款最长3年、2年全额贷款利率贴息;退伍军人创办的小微企业申请的信用贷款和抵押贷款,按贷款利率的50%给予最长2年贴息。
山东省政府与农行、建行、邮储银行签订了退伍军人创业贷款服务合作协议。创业初期,商业银行提供退伍军人创业贷款,个人贷款最高20万元,小微企业贷款最高50万元,最长3年。在后续发展阶段,商业银行提供退伍军人创办的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和抵押贷款,最高150万元,最长3年;最高500万元,最长3年。
不仅如此,在享受普惠性社会保障政策后,山东省对基本生活仍有特别困难的帮扶对象,对其困难类型进行分类救助。
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等报销补偿后,政策范围内自付医疗费用仍较大。按照5000元(含)-2万元、2万元(含)-5万元、5万元(含)-10万元的标准,实行专项救助,单次救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生活不能照顾自己或医疗、教育等基本生活费用较大,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极端贫困人员救助支持范围后,基本生活仍特别困难,一次性支持3000-1万元;因事故、灾害造成人员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家庭基本生活仍特别困难,一次性援助5000-3万元。
简要说明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东分行退役军人创业贷款的业务流程
一、退伍军人向当地退伍军人服务中心申请退伍军人创业贷款贴息。
2、推荐客户。退伍军人事务部门推荐合格的退伍军人(以下简称贷款申请人),并将推荐材料交给贷款银行。
三、贷款申请。贷款申请人向我行申请贷款。
4、贷款调查。客户经理应在收到贷款申请人贷款申请后三天内对贷款申请人和经营项目进行现场调查。现场调查包括但不限于是否正常运行和贷款使用。
五、审批。邮政储蓄银行按照内部管理要求进行审批,开辟绿色通道,确保优先考虑。
6、批准。与贷款申请人签订贷款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发放贷款;审批不合格的,应当立即通知贷款申请人,说明依据,做好解释服务,并通知当地退伍军人服务中心。
7、贷款还款。利息按季度扣除,日终自动扣除,无需客户操作。贷款可以提前结算,部分还款可以提前偿还。贷款结算后,邮政储蓄银行出具相关的还款结算材料,退伍军人事务部门根据上述材料给予借款人相应的利息补贴。
8、如果借款人违约,贷款逾期并被认定为不良贷款,逾期本息由退伍军人事务部门共同核实并收取。
简要说明了中国农业银行山东分行退伍军人创业担保贷款(个人)的办理流程
一、贷款申请。退伍军人本人向创业地乡镇(街道)退伍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
二、提交资料。经县(市、区)退伍军人服务部门批准取得贷款资格后,退伍军人向中国农业银行当地商业银行申请贷款,填写中国农业银行个人信用业务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户籍证明或其他有效居留证明、退伍军人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借款人及配偶信用查询授权(小企业主借款人也应提供企业信用查询授权)、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银行要求的资料,如出资证明、创业项目计划、个人自筹资金存款记录、贷款用途证明或声明等。
3、中国农业银行调查。中国农业银行客户经理采访退伍军人,审查、调查和了解退伍军人提交的信息,并对退伍军人创建的经营实体进行实地调查。调查不同意的通知申请人。退伍军人提交的信息与县(市、区)退伍军人事务部门提供的信息不一致的,予以核实。
四、贷款审批。中国农业银行内部审批贷款申请。
五、签订合同。经批准,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
六、贷款发放。贷款发放前,打电话给借款人核实贷款金额、期限等基本要素。
七、贷款备案。贷款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中国农业银行将贷款凭证回单交县(市、区)退伍军人服务中心备案。
8、贷款贴现利息。贷款发放后,中国农业银行根据贷款合同直接从借款人还款账户扣除利息,借款人凭结息凭证向当地县(市、区)退伍军人服务中心申请贴现利息。
九、贷后管理。借款人违约的,中国农业银行除风险处理和信用回收外,还与县(市、区)退伍军人服务中心共同调查核实并收集。
中国建设银行山东设银行山东分行退役军人创业贷款申请流程
1、客户推荐。退伍军人事务部门应当向当地建设银行经办机构提供创业期或者成长期由退伍军人创办的退伍军人企业库客户名单。建设银行经办机构应当认定并进行独立筛选和贷前调查。
2、业务验收。借款人应向中国建设银行经办机构提交《退伍军人创业贷款资格证书》、《中国建设银行小微企业评分卡信贷业务申请书》或《中国建设银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申请书》。中国建设银行经办机构应当接受和审查业务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并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1.数据是否真实,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是否在有效期内;
2.是否超出企业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从事国家禁止的交易或投资;
3.是否符合业务处理的基本条件和建设银行的有关规定;
4.建设银行是否有其他规定不予受理的情况。
三、二。客户调查。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建设银行相关信贷业务的要求,进行双人现场贷款前调查。重点调查核实借款人的信用调查、经营、贷款用途、还款资金来源、债务、盈利能力、增长及相关担保。
4、评估和申报。符合贷款条件的客户可以使用小微企业申请评分卡进行评估,并根据小微企业评分卡的信用业务流程进行申报;对于其他客户,按评级信用要求纳入一般信用额度管理,按一般信用业务流程办理。
五、贷款审批。按照现行小企业授信业务审批程序和授信授权机构进行业务审批。
6、签订合同。贷款批准后,中国建设银行经办机构与借款人签订人民币营运资本贷款合同或人民币贷款合同,与企业主及其配偶签订自然人担保合同或人民币贷款最高担保合同(自然人版);如有抵押,与抵押人签订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
七、贷款发放。贷款支出按照《中国建设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8、审查备案。建设银行经办机构发放贷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贷款审批材料提交县(市、区)退伍军人服务中心备案;借款人贷款申请未经批准(包括准入未经批准和贷款审批未经批准),经办机构应及时通知借款人和县(市、区)退伍军人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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